• slider image 509
  • slider image 513
  • slider image 514
  • slider image 512
:::

文章列表

公告 楊怡柔 - 人事室 | 2024-02-05 | 點閱數: 40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1 月 19 日南市教政字第 1130126047 號函辦理。 二、為發揮機關整體行政能量,防範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於 113 年春安工作期間發生重大破壞、危害或洩密等偶(突)發事件,或降低事件發生後之損害程度及範圍,爰訂定旨揭維護措施計畫。 三、本次維護措施規劃辦理期間自 113 年 2 月 7 日起至 113 年 2 月 15 日止,請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利用公佈欄或於適當處所廣為宣導「注意事項」,且請同仁落實執行,共同維護公務機密(含資訊安全)與機關安全。 四、維護期間內,倘發生重大危安狀況或洩密事件,除即時通報機關長官及有關機關協處外,並請知會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
公告 楊怡柔 - 人事室 | 2024-01-29 | 點閱數: 99
一、依據教育局 113 年 1 月 26 日第 232860 號公告辦理。 二、為落實本府「清廉效率、公開透明」之施政理念,實現民眾對廉能政府的期待,爰規劃旨揭廉政宣導活動,期使同仁瞭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適用及登錄程序,共創廉潔辦公環境。 三、宣導內容及執行方式: (一)遇有具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邀約或關切事件等,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另請於主動填寫「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關切事件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後,向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協辦政風業務之人員登錄報備。 (二)...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楊怡柔 - 人事室 | 2024-01-25 | 點閱數: 47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3 年 1 月 24 日府人給字第 1130168308 號書函辦理。 二、查「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說明第五點規定略以,公教人員子女如具全免或減免學雜費或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補)助情形,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復查教育部 112 年 7 月 14 日臺教高(四)字第 1120068368 號函略以,拉近方案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差額新臺幣(以下同)3.5 萬元/年、高中全面免學費等措施,基於政府學雜費補助不重複請領原則,學生若同時具有各類就學費用減免辦法或其他部會助學補助等方案之資格,得依當事人意願自行擇一擇優辦理學雜費補助。 三、茲依教育部 112 年 12 月 26 日...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楊怡柔 - 人事室 | 2024-01-25 | 點閱數: 48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1 月 24 日南市教人(二)字第 1130180372 號函轉教育部 113 年 1 月 23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34200163 號書函辦理。 二、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 48 條規定略以,依本條例退休者,發給教職員退休證;若有遺失或污損時,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先予敘明。 三、為提升行政效能,教育部業完成退休證改以數位形式製發之規劃,並自 113 年 2 月 1 日起分 2 階段辦理: (一)第 1 階段(紙本與數位併行): 1、 113 年 2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7 月 31 日退休生效者,除得依現行方式發給紙本退休證外,退休教職員於退休生效日後第 3 日起,得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 觀看完整文章
:::

Our Webs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