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部 115 年 1 月 7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141809577 號函辦理。
二、旨案修正內容說明如下:
(一)有關「國際性競賽參考項目」第 18 至 32 項運動會項目、「全國性競賽參考項目」第 23 至 33 項運動會及聯賽項目,為配合該部體育署自 114 年 9 月 9 日改制為「運動部」,爰配合修正推薦單位名稱。
(二)有關「國際性競賽參考項目」第 28 項─「聽障達福林匹克運動會」、「全國性競賽參考項目」第 31 項─「中小學女子壘球聯賽」,分別更名為「達福林匹克運動會」及「中等學校女子壘球聯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