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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謝恕珍 - 教務處 | 2024-10-17 | 點閱數: 44

依據:南市教課()字第1132205767號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107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405759A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業經教育部同意備查在案,適用於自114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請詳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