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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潘奕翰 - 教務處 | 2019-07-31 | 點閱數: 425

一、依據該校 108 年 7 月 25 日校成教字第 1080006627 號函辦理。
二、依據《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全民國防教育科列為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必修 2 學分,融入並銜接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相關課程,特規劃旨揭課程,完成者將可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全民國防教育科教師證書。
三、參加對象:
(一)已有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之儲備教師及代理(課)教師(公私立編制內專任教師除外)。
(二)已具備學士學位及中等學校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四、旨揭課程將利用假日於該校台北校園上課。
五、即日起至 108 年 8 月 13 日中午 12 時止受理報名,額滿為止。
六、詳情請上網查閱。網址: https://tinyurl.com/108teach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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