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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謝恕珍 - 教務處 | 2024-08-05 | 點閱數: 256

一、依據:

    (一)108年臺南市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

    (二)國中教育會考考試規則。

    (三)中華民國113119日校務會議制定發布。

二、本規則適用於定期評量、模擬考、補考和其他經教務處宣布之各考試。

三、請詳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