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清華大學。
三、主題範圍:作品應符合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教育各類別學生之教育課程教學。
四、參賽人(單位)資格:學校或教師、民間團體、國內研究機構。
五、報名:
(一)本簡章經國教署核准後公告於承辦單位、「國教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網站及國教署網站。
1、身心障礙類:(1)教材組(2)教具與輔具組(3)電腦輔助教學軟體組。
2、資賦優異類: (1)教材組(2)教具與輔具組(3)電腦輔助教學軟體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