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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交通部修正之「國家風景區防疫管理措施」、「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防疫管理措施」、「臺鐵防疫管理措施」、「高鐵防疫管理措施」及「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防疫管理措施」等5項防疫管理措施(如附件)

依據本府交通局 111 年 12 月 6 日南市交公運字第 1111572858 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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