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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謝恕珍 - 教務處 | 2022-12-09 | 點閱數: 42

依據技專招聯試字第1112100668B號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1025日臺教技()字第1110102988號函同意備查五專聯合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原採計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修正為該課程以單一學期之百分制成績擇優採計。

二、「五專聯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採計說明」相關規定,技藝優良積分採計國中就學時期至112514()前取得為限,技藝教育課程成績(以單一學期之百分制成績擇優採計)90分以上者得3分、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得2分、60分以上未滿80分者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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