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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謝恕珍 - 教務處 | 2022-01-10 | 點閱數: 120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115日移署移字第11001393282號辦理。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本(110)學年度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報名期間:預計自111214日(星期一)至同年314日(星期一)止。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3,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學金。

四、請符合資格者,自2/14(一)至3/1(二)下班前,將所需申請資料交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以便後續核章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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