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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依據:依據 110 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工作計畫辦理。
二、實施目的:
(一)加強教師對正向支持取向之認知。
(二)透過分享實例,增進教師瞭解特教學生行為問題之意義。
(三)藉由體驗,討論有效之行為問題處理策略。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臺南市立後甲國民中學。
五、辦理時間: 110 年 10 月 08 日(星期五)。
六、研習地點:臺南市立後甲國中圖書館三樓會議室。
七、課程內容:如附件一。
八、授課講師:何采諭 臨床心理師。
九、參加人員:本市國中小特教教師及普通班教師、幼兒園教師、對此議題有興趣之相關專業人員及家長,預計錄取 100 名。
十、報名方式:請於 110 年 10 月 01 日(五)前登入「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報名,以登錄報名為錄取原則。
十一、參加研習之教師及工作人員請所屬單位惠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予 6 小時研習時數。
十二、參加人員請自備環保杯。
十三、獎勵:辦理相關工作有功人員,依「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獎
懲案案件處理要點」辦理敘獎。
十四、本計畫陳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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