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學務輔導工作所需人力及業務經費計畫及本局113年7月8日第241417號公告(諒達)辦理。
二、研習日期:
(一)初階:10月 25、26、27日(星期五、六、日);
(二)進階:11月 10、11、16、17(星期日、一、六、日);
(三)高階:11月 24、12月 1、2日(星期日、日、一)。
三、上課地點:新南國小(臺南市安平區怡平路6號)。
四、參加對象(依下列順位錄取):
(一)本市所屬高中以下學校113學年度性平會之主任委員及執行秘書,若未取得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進、高)階證書者,請務必派員參加。
(二)本市所屬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尚無取得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進、高)階證書者,請務必派員參加。
(三)本市所屬高中以下學校之合格專任教師,若對校園性別事件調查議題富有熱忱,已取得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進)階證書者。
(四)本市執業律師或其他對校園性別事件議題富有熱忱,已取得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進)階證書者。
五、參加人數:分別招收100、60、60人為原則,額滿截止。
六、報名方式:錄取名單於113年10月15日(星期二)下午五時前於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若有問題,請洽新南國小林姿蓉主任(06-2973363分機703)。
七、補充說明:
(一)請承辦學校核予所屬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並課務排代。
(二)請各校准予參加錄取教師及相關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前往,若為周末假日辦理之研習請核允正式編制之教師(含代理老師)補休,全程參與初(進、高)階者,分別核發23、29、23小時研習證明書。
(三)通過高階培訓者,並提交市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納入本市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
(四)本研習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杯筷。
八、檢附旨揭培訓計畫(含課程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