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國際兒童文教基金會113年8月15日單親兒113字第021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凡24歲以下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及大 專學校學生之單親家庭子女,均可申請(每組200名)。
(一)國中組(A):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六仟元整。
(二)高中職組(B):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捌仟元整,。
(三)大專組(C):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一萬貳仟元整。
三、申請資格:
(一)112 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達 75 分以上(國一新生不具申請資格)。
(二)限一戶一名。
四、申請期間:113 年 9 月 16 日至 113 年 10 月 14 日止(以郵戳為憑)。
五、申請方式:
(一)申請書請自行至網路下載。 (https://www.spef.org.tw/contents/news_ct?id=133&page=1)
(二)申請書及相關文件請 按應備文件順序排列 裝訂後以掛號寄出。
(三)收件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o 組 獎學金申請申請組別代碼: A (國中組);B(高中職組);C(大專組)
(四)收件地址: 220781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66號9樓之2
六、本校學生/家長,請逕自上網填報並寄出申請表至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