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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金佩瑩 - 教務處 | 2023-09-06 | 點閱數: 3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8 月 2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15387 號暨 112 年 8 月 3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17830 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以 112 學年度初任國民中學閩南語文課程且未具閩南語文專長之授課教師為優先,鼓勵本市教師參加,以提升教學知能,研習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報名資格:非閩南語文專長之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含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之正式教師或代理教師),並通過閩南語中高級(B2)以上能力認證,且預計於 112 學年度教授閩南語文課程或曾教授國民中學閩南語文課程(含彈性課程)經驗者。

  (二)課程說明:

    1、旨揭課程時間調整為 112 年 9 月 21 日(星期四)起至 12 月 28 日(星期四)止,每月辦理 1 場次,並視報名人數酌調。

    2、報名者需每月定期參加線上課程,每場次 3 節課、研習時數 4 小時,各場次課程統一安排於下午 1 時 30 分至 5 時:

      (1)第 1 節作者簡介及課文賞析:邀請課文作者或教科書編者,分享課文創作理念,以協助教師熟悉並有效運用教材資源。

      (2)第 2 節教材教法:由學者專家或教學現場資深教師,配合第 1 節教材內容、學習單及評量設計等課程規劃,進行實務性指導及進階講解。

      (3)第 3 節教學問題與討論:完成前 2 節課程之教師,針對於教學現場實際授課之問題或困難,與學者專家或教學現場資深教師進行討論,並提供可行性建議與回饋。

  (三)報名方式:報名時間延期至 112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三)前,開放符合資格之教師自行報名,請選擇任職學校所在區域之場次,依限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 完成線上報名。教師於參與課程期間之課務及假別,請與學校協調,並請確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相關聯絡資料(含手機、電子信箱),以免影響後續報名審核結果通知及研習證明資訊。

 

三、研習資訊請詳閱計畫內容,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民中學閩南語文教師增能輔導計畫辦公室」詢問:電話 04-22183050 ;電子信箱: taigi2023@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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