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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謝恕珍 - 教務處 | 2022-12-05 | 點閱數: 97

依據:南市教課()字第1111543704號函

說明:

一、依據110317110學年度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常態編班推動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依「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第4點第1款規定:「學生編班方式如下:國中一年級以學力測驗國文、數學二科平均分數高低順序,進行電腦亂數S型編班,同分數時以學生身分證字號順序為排序標準;未參加考試學生以零分計。」。

三、為使全市入學測驗有統一標準,並進行行政減量,112學年度公私立國中新生常態編班作業方式,依說明一會議決議,說明如下:

    ()由本局統一以國小六年級學力檢測國語文和數學之成績作為國一新生常態編班之依據。

    ()外縣市學生或因個別因素而未參加學力檢測之學生,其成績依「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第4點第1款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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