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8 月 2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103338A 號、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111 年 8 月 17 日南市社兒字第 1111072034 號函辦理。
二、請協助加強宣導「全國未成年懷孕諮詢專線」(0800-257085)及「未成年懷孕求助網站」(https://257085.sfaa.gov.tw/ ),提供遭遇困境未滿 20 歲懷孕少女、家屬及其重要他人近便性、即時性諮詢管道。
三、摺頁電子檔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首頁/主題專區/家庭支持/未滿 20 歲懷孕服務專區/民眾/宣導品, 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Detail.aspx?nodeid=1208&pid=9549),歡迎逕行下載運用。
四、請學校持續加強學生情感教育之課程教學及教育宣導,倘知悉有學生懷孕時,請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14 條之 1 及教育部所定「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規定,採取必要之相關措施,協助學生完成學業,落實懷孕學生受教權益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