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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 稱指揮中心)修訂「自主防疫指引」1份(詳如附件)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0 月 19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110144333 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邊境管制及國內防疫政策逐步開放,自國外入境者 將免除居家檢疫,改進行 7 天自主防疫。因防疫政策調整, 原「COVID-19 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指引」部分內容已不適 用,爰指揮中心修訂旨揭指引,並自同年 10 月 13 日起生 效,惟如因疫情因素致邊境開放政策實施日期調整,生效 日請依指揮中心公布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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